目地

本會配合行政院農委會推動食安五環政策,落實源頭管控工作;並強化生產者自主管理責任,及迅速釐清、追溯批發市場被查驗疑禽來源,以利即早發現、即時處置,避免疫情擴散,將採土雞箱籠上配掛「來源牧場標示牌」方式,開始實施土雞溯源標示管理制度

實施日期與方式

土雞溯源標示管理制度,訂於106年10月16日起開始實施,進入雙北禽批發市場(台北市環南市場、新北市泰山市場)之毛雞運輸箱籠,必須配掛有「來源牧場標示牌」;並擬於107年1月1日起擴及全國,凡出售上市的土雞,都必須於箱籠上配掛「來源牧場標示牌」才可運輸銷售。

土雞「來源牧場標示牌」之黏貼與使用方式

土雞「來源牧場標示牌」之申請、印製與寄送

  1. 土雞「來源牧場標示牌」之申請、印製與寄送(詳如流程圖)。
  2. 第一批「來源牧場標示牌」已印製完成,並陸續寄送中;所寄發之對象為「本年度7月份有配合本會入雛生產資訊調查且飼養雞種為紅羽、黑羽及皇金雞之畜主」。
  3. 第二批「來源牧場標示牌」,凡配合本會土雞入雛生產資訊調查者,不論飼養雞種為何,本會將主動全面印製並寄發供飼養者使用。
  4. 未能配合本會土雞入雛生產資訊調查者,則請填寫「土雞來源牧場溯源標示牌申請表」向本會提出申請。

申請表可逕自本會官網下載使用http://www.poultry.org.tw/announce_sub.php?item=54

土雞來源牧場溯源標示牌申請流程圖